• 1
  • 2
  • 3
联系我们
  • 联系人:刘映辉律师

    电话:15818187968(微信同号)  

              18988824902

    邮箱:47491735@qq.com

    网址:www.gzlyhlawyer.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538号达信大厦2410

新闻详细
  • 遇到农村土地纠纷怎么办?
    新闻分类:法律法规   作者:handler    发布于:2020-08-124    文字:【】【】【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

      (1)协商解决。协商是指当事人在发生土地承包纠纷后,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争议。这是解决承包纠纷最基本、最有效的方法。

      (2)调解解决。调解,是指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后,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讲理劝说,分清是非,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依据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这也是解决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重要方式。

      (3)仲裁解决。仲裁是我国在特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体制的前提下,为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准司法”方式,不同于仲裁法规定的一般经济纠纷仲裁。

      (4)诉讼解决。诉讼是解决土地承包纠纷的终极途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的判决结果是具有强制力的。

      (一)农村土地纠纷的解决方式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2.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解决方式

      1.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2.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分享到:
    点击次数:736  更新时间:2020-08-12  【打印此页】  【关闭

Copyright © 2020,广州精英律师网(刘映辉), 粤ICP备2020074312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手机版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538号达信大厦2410广东品杰律师事务所 邮编:510000 刘映辉律师 

电话:15818187968,邮箱:4749173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