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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人:刘映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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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纠纷业务范围

1、提供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接受有关婚姻家庭父母的法律咨询,拟定有关法律文书、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

2、代理婚姻家庭案件诉讼

(1)参与、代理调解与和解离婚纠纷;

(2)夫妻登记离婚后的财产纠纷;

(3)解除同居关系纠纷,代理同居引起的财产争议,子女抚养争议案件;

(4)婚姻无效、撤销纠纷,代理一方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或宣告无效婚姻案件;

(5)夫妻财产约定纠纷,草拟、审查夫妻约定的财产协议,代为办理相关财产转移登记手续或公证手续;

(6)重婚、虐待、遗弃等刑事案件控告或代理;

(7)代理第三人履行债权引起夫妻偿债争议的案件;

(8)代理离婚引起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

3、代理抚养、扶养、赡养关系纠纷

(1)抚育费纠纷;

(2)扶养费纠纷;

(3)监护权纠纷;

(4)探视子女权纠纷;

(5)变更赡养关系纠纷;

(6)确认收养关系纠纷;

(7)解除收养关系纠纷;

(8)继父母子女关系纠纷。

4、代理遗嘱、继承纠纷

(1)分家析产纠纷;

(2)法定继承纠纷:转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

(3)遗嘱继承纠纷;

(4)继承权确认纠纷;

(5)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6)遗赠纠纷;

(7)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5、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事务

(1)代为起草、审查婚前财产协议,提供法律意见;

(2)代为起草、审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协议,提供法律意见;

(3)代为起草、审查离婚协议,提供法律意见;

(4)代为起草、审查分家析产协议,提供法律意见;

(5)代为办理遗产继承事宜;草拟、审查遗嘱,或出具律师见证;

(6)代理协议离婚、分家析产居间谈判业务;

(7)代办婚前、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协议的公证;

(8)代书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

(9)提供律师见证服务;

(10)代为进行婚姻家庭领域的调查、获取证据资料;

(11)代理涉外、涉港澳台的有关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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