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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担保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最高法院对《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 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因此如果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则主债权转移后担保人依然要承担责任。但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了,则担保人可以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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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以下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担保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但是如果作为担保关系中的当事人不注意把握风险的规避,也可能会招致很多的麻烦。
做担保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注意主合同的效力;
2、审查债务人的偿债能力;
3、注意担保的金额、担保范围,以及担保方式;
4、主要担保期限问题;
5、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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