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联系我们
  • 联系人:刘映辉律师

    电话:15818187968(微信同号)  

              18988824902

    邮箱:47491735@qq.com

    网址:www.gzlyhlawyer.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538号达信大厦2410

新闻详细
  • 黄光裕案三人均提起上诉 对部分控罪持无罪意见
    新闻分类:法治新闻   作者:handler    发布于:2020-08-124    文字:【】【】【

    黄称一审判决量刑罚金过重

      因对部分控罪持无罪意见,并认为一审判决量刑和罚金过重,黄光裕已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出上诉。黄光裕上诉后,黄光裕妻子杜鹃和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许钟民也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据悉,黄光裕之所以一直拖到上诉期满前才递交上诉状,是因为黄家内部连日来对上诉与否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最后经反复磋商,才依据黄光裕本人的意愿提起上诉。黄光裕上诉认为,他对内幕交易罪和非法经营罪两项罪名的定性存在异议,黄光裕持无罪意见。在行贿罪中,关于一审法院认定的鹏润公司的行贿,黄光裕不予认可。对于内幕交易罪,黄光裕认为他即使有罪,量刑也过重,罚金同样过重,此罪法院一审判决黄光裕有期徒刑9年,罚金6亿元。

      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宣判,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3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6亿元,没收个人部分财产2亿元。杜鹃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亿元。许钟民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亿元。 (记者邱伟)

    分享到:
    点击次数:956  更新时间:2020-08-12  【打印此页】  【关闭

Copyright © 2020,广州精英律师网(刘映辉), 粤ICP备2020074312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手机版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538号达信大厦2410广东品杰律师事务所 邮编:510000 刘映辉律师 

电话:15818187968,邮箱:47491735@qq.com